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导 言
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
(一)工作权利
(二)基本生活水准权利
(三)社会保障权利
(四)财产权利
(五)健康权利
(六)受教育权
(七)文化权利
(八)环境权利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
(一)人身权利
(二)获得公正审判的权利
(三)宗教信仰自由
(四)知情权和参与权
(五)表达权和监督权
三、特定群体权利
(一)少数民族权利
(二)妇女权利
(三)儿童权利
(四)老年人权利
(五)残疾人权利
四、人权教育和研究
五、人权条约履行和国际交流合作
六、实施和监督

(四)知情权和参与权(选)
——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政府职能、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
——提高立法公众参与度。探索建立有关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专家学者等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机制,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和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落实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拓宽选任渠道和范围,明确参审案件职权。
——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选任和管理方式,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各项权利,进一步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渠道。
——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进社会自治。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志愿服务组织,推进行业协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支持慈善组织有序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制度及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
——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快制定或修改村委会组织法配套法规。推进居务、村务公开建设,促进居民、村民民主参与。

(五)表达权和监督权(选)
——依法保障公民互联网言论自由。继续完善为网民发表言论的服务,重视互联网反映的社情民意。
——建立对各级国家机关违法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
——完善信访工作制度,推进信访法治化。
——修改行政复议法,保障公民和社会组织通过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进行监督的权利。加大对公务员违法违纪行为的监察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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