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

证明
“我是我”
“我是谁”

减证明
证明个人是否企业
经营与非经营

经营行为,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二条第三款 本法所称的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以下所称商品包括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第三十二条 本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经营行为有两个构成要素:一是行为的内容是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二是行为的目的是为了营利,即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目的是为了赚取利润。这两个要件是缺一不可的。行为人虽然提供了商品或者服务,但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构不成经营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
第三条第一款 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第三条第二款 条例第一条所称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是指有偿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但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第三条第二款 本细则所称有偿,包括从购买方取得货币、货物或其他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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