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20221210

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

标  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发文字号: 国办发明电〔2022〕16号

主送机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发文机关:国务院办公厅

成文日期/印发日期:2022年12月8日

正文札记:
  要求: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元旦: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放假调休,共3天。
  春节:1月21日至27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8日(星期六)、1月29日(星期日)上班。
  清明节:4月5日放假,共1天。
  劳动节:4月29日至5月3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3日(星期日)、5月6日(星期六)上班。
  端午节:6月22日至24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25日(星期日)上班。
  中秋节、国庆节:9月29日至10月6日放假调休,共8天。10月7日(星期六)、10月8日(星期日)上班。

☝以上资讯来自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2〕16号)_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www.gov.cn)

第二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四)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六)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七)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第六条 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

☝以上资讯来自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_行政法规库_中国政府网 (www.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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