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权之隐私权20220918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二款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非必要不授予APP权限:麦克风、手机通讯录、相册、地址等。
在公共场所关闭WiFi自动连接功能,谨慎使用浏览重用信息、登录重要账号、进行网络支付等。
不点击来源不明的网站链接,输入个人信息时一定仔细甄别网站的真假。
使用手机原装的输入法,关闭智能推荐功能和个性化推荐功能,定期删除剪切板中剪切的句子或关闭剪切板记录功能。
关闭手机定位功能,发压缩图片。

以上资讯来自2022年9月17日中国电信公众号的《看!手机里的隐私,原来是这么泄露的》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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