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39732-2020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
Vehicle event data recorder system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43.04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 T 36
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 Vehicle event data recorder system )
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安装了汽车事件数据记录系统的M1类车辆。其他车辆可参考执行。
6 外观和标识
EDR控制器表面应标识出车辆制造商信息和控制器制造商信息(可标识简称或logo)、规格型号、记录EDR数据的ECU唯一性编号等内容,可采用标牌、标签、打刻或模压等方式,标识清楚易见,坚固耐久且不易替换。
8 说明书
8.1配备了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的车辆,其产品说明书至少应包含:
a)“本车配备了事件数据记录系统(EDR)”等内容的声明;
b)EDR所记录数据项的含义及可能的用途的说明;
c)EDR数据提取工具的提供方和获取途径的说明;
d)从EDR控制器提取数据方法的说明;
e)A级数据元素中车辆速度的数据源的说明;
f)非锁定事件存储覆盖机制和可覆盖的事件类型等内容的说明;
g)智能控制功能实现方式及相关数据元素等内容的声明。
8.2对于8.1中d)~g),如果可以通过其他可公开方式获取的(如维修手册或官方网站)也视为满足要求。
9 标准实施
自2022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除B级数据元素和4.4之外的要求;自2024年1月1日起,新申请型式批准的车型应满足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本文没有全部记录GB 39732-2020,查阅原文请点击链接国家标准|GB 39732-2020 (samr.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