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效力位阶:法律
第三十三条第二款 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50号
信息类别:部门规章
第十三条第一款 学校应当按规定科学合理安排学生在校作息时间,保证学生有休息、参加文娱活动和体育锻炼的机会和时间,不得统一要求学生在规定的上课时间前到校参加课程教学活动。
第十三条第二款 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以集体补课等形式侵占学生休息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制定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律效力位阶:法律
施行日期:2015-03-15
公布日期:2015-03-15
时效性:有效(✦撰写本文日期为2021年9月12日,本法仍然有效)
第八十八条第一款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第八十八条第二款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结论:法律效力(位阶):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根据第八十九规定,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本级政府规章>下级政府规章
第九十一条 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具有同等效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施行。
第九十二条 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
第九十四条第一款 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第九十四条第二款 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第九十五条 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作出裁决:
(一)同一机关制定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由制定机关裁决;
(二)地方性法规与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在该地方适用地方性法规的规定;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
(三)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