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川疫指发〔2021〕38号
札记:
一、四方责任
(一)属地。职责分工清晰、扁平化运行。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坚持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值守。科学研判疫情形势,采取适合本地实际的疫情防控策略。
(二)行业。主管责任。依法依规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三)单位。主体责任。“五有”要求(有疫情防控指南,有防控管理制度和责任人,有适量防护物资储备,有属地医疗卫生力量指导支持,有隔离场所和转运安排准备)。做好员工每日体温、症状等健康监测。做好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员工的排查登记,及时向当地社区报备,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等措施。
(四)个人。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入境人员闭环管理
(一)实行全闭环管理。口岸入境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7天居家隔离。(至少隔离21天)
(二)规范开展核酸检测。在集中隔离期第1、4、7、10、14天,居家隔离期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第14天和居家隔离期第7天核酸检测,应采集2份鼻咽拭子,分别使用不同核酸检测试剂检测,2次检测由不同检测机构开展(即双采双检)。
(三)强化省外入境人员管理。
三、加强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管理
(一)做好风险区未划定时人员管理。对14天内有疫情发生已划定为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旅居史但不在 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就是风险区未划定时 。来返人员,进行社区排查和交通关口排查,要求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24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核酸检测阴性的,纳入社区管理,健康监测至离开疫情发生地满14天为止。
(二)严格风险区划定后人员管理。按照推送数据,在24小时内完成区域协查和红黄码人员排查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来返人员实行居家隔离直至离开风险区满14天,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隔离期间每3天完成1次鼻咽拭子核酸检测,解除隔离时采用双采双检。隔离期间,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在核酸双采双检阴性后解除隔离。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要求离开时持有规定时间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各地应按照其规定范围、规定时间进行人员排查和核酸阴性证明查验。
四、突出做好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和疫苗接种工作
(一)加强高风险人群监测。铁路、公路、民航、口岸、医疗卫生、进口冷链等行业系统。
(二)落实重点场所防控措施。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诊室)。集中隔离场所。医疗、养老、监管、出入境口岸、宾馆、封闭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须落实佩戴口罩、测温、扫码等措施。机场、客运车站、火车站、地铁站,以及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应要求佩戴口罩、测温、亮码,鼓励扫码通行。公共交通运输工具应落实全员全程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三)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原则。应接尽接。
五、强化疫情应急处置
(一)加强密切接触者排查管理。发生本土疫情后,及时追踪判定密切接触者,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症状出现前4天,或无症状感染者标本采样前4天,与其在同一空间、同一单位、同一建筑有近距离接触未采取有效防护的人员,均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对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和核酸检测。
(二)实行疫情风险区圈层管理。封闭区实行全封闭管理,人员居家不出户,除防控和生活保障需要外,其余人员、车辆不得出入。封控区实行人员只进不出,仅开放生活保障场所,严禁聚集。风险区周边区域保持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禁止各类大型活动,暂停影院、歌舞厅、游戏厅等休闲娱乐场所营业。其他区域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减少人员集聚。
(三)开展人群核酸检测。封闭区第1、4、7、14天至少开展4次核酸检测,封控区第1、7、14天至少开展3次核酸检测,风险区周边区域第1、7天至少开展2次核酸检测。其他区域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增强防护意识
☛多锻炼、常通风、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
✧增强防护意识
☛ 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立即就近前往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