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11号
札记:
一、加强科学睡眠宣传教育。
二、明确学生睡眠时间要求。
小学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10小时
初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9小时
高中生每天睡眠时间应达到8小时
三、统筹安排学校作息时间。
小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20
中学上午上课时间一般不早于8:00
四、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
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完成(或完成大部分)书面作业
五、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
自主管理、规律作息、按时就寝
小学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1:20
初中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2:00
高中生就寝时间一般不晚于23:00
线上直播类培训活动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每日22:00到次日8:00不得为未成年人提供游戏服务
六、指导提高学生睡眠质量。
七、加强学生睡眠监测督导。
发文机关:教育部办公厅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30日
※通知。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第八条第(八)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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