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 2021年3月19日 发表者 寰宇一点水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的通知教基〔2021〕3号 通知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党委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党委组织部、编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教育部 中共中央组织部 中央编办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