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1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1〕14号
通知对象:
❀四川省内各市(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四川省内有关单位
通知要求:请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中规定措施执行时限:
2021年1月27日~2021年3月31日
后续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及时动态调整相关防控措施和实施时间。
通知中的具体措施:
一、强化疫情防控指挥调度。
职责分工清晰、扁平化运行。应急指挥部实行集中办公、24小时值班制度,每日向上级应急指挥部报送调度情况。
二、落实“五有一网格”措施。
以户为单位,每个网格员原则上承担不超过30户,入户上门,做好省外返乡人员、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的信息登记、摸排和日常健康监测。
三、严格疫情多点监测。
按规定频次开展重点人群、进口冷链食品和重要场所核酸检测,县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村卫生室、个体诊所工作人员、基层协查人员每周实施全员核酸检测。
四、做好人员流动管理服务。
农民工返乡返岗,实施“点对点、一站式”专车专列直达运输,实行错峰返乡返岗。
从事进口物品搬运、运输、存储和销售的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工作所在地休假,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要依法依规做好加班工资支付和调休。
五、严控聚集性活动。
50人以上由组织(或承办)单位制定防控方案,承担防疫主体责任。
场所按75%最大承载量或核定人数控制流量。
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
六、严防疫情输入。
☛入境来(返)川人员实行闭环管理,14天集中隔离期间至少进行3次核酸检测和1次抗体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需2家检测机构或两种不同试剂平行检测验证,居家隔离解除前开展1次上门采样核酸检测。
☛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川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和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解除前实行平行检测验证。
☛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区)旅居史的来(返)川人员,以及确需省际、市际出行的低风险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查验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返回农村地区的人员管理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关于印发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1〕11号)有关要求执行。
☛上述人员无法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到达目的地后应主动联系社区开展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前不得自由流动。
七、规范医疗卫生服务。
1小时内报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发热、咳嗽、咽痛、腹泻、味觉嗅觉减退等症状
村报告、乡采样、县检测
八、落实发热病人和患者闭环管理。
实行24小时值班制
新冠肺炎患者出院后实行14天集中隔离、14天居家隔离,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4周免费健康服务。
九、推进“四川天府健康通”应用。
☛重点场所张贴←场所码←实行“扫码”通行管理
⒈医疗卫生机构 ⒉学校 ⒊农贸市场
⒋商场超市 ⒌餐饮 ⒍会展
⒎旅游 ⒏文化娱乐 ⒐体育
⒑场站码头 ⒒交通工具 ⒓公园 等
☛一般场所←实行“亮码”通行管理
⏲“绿码”人员可自由出入公共场所
⏲“黄码”人员限制进入重点场所
⏲“红码”人员应全程严格闭环管理
十、加强交通运输领域疫情防控。
十一、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理力度。
十二、推进新冠疫苗应急接种。
十三、建立疫情处置工作专班和常备队伍。
本土病例,省级4小时、市级3小时、县级2小时派出
十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十五、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爱国卫生运动
公共场所环境卫生整治
重点场所消毒频次
冬春疫情防控“百日大宣传行动”
村庄清洁“百日行动”
及时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