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规范实施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
川疫指发〔2020〕54号
通知对象:
⒈四川省各市(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⒉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通知要求:
⒈分区分级防控
⒉健康码
⒊如需采取特殊防控措施,应报上级应急指挥部批准,重大防控措施报省应急指挥部同意。
✧擅自升级、层层加码管控
通知发出时间:
2020年12月21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实施《四川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工作指南(第二版)》的通知
川办发〔2020〕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