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警※察※节

1月10日
中国人民※警※察※节

2021年1月10日 首个中国人民※警※察※节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批复

国函〔2020〕98号

公安部:

你部关于申请设立“中国人民※警※察※节”的请示收悉。同意自2021年起,将每年1月10日设立为“中国人民※警※察※节”。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20年7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武※装※警※察※法

(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20年6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1995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0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了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加强人民↔警※察的队伍建设,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素质,保障人民※警※察依法行使职权,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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