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通知原文请点击这儿直达《致全县居民朋友的一封信》
主要内容摘要:
工作内容:逐门入户核对登记户籍资料
户籍对象:户籍人口、流动人口、无户口人员、户口待定人员、境外人员等
入户人员:公安机关民(辅)警及工作人员
辨别真伪:挂牌持证
时间:2020年7月30日至2020年9月30日
户口整顿的重点:
1.清理注销重复户口
2.清理应销未销户口
3.清理无户口人员
4.清理不规范地址户口登记人员
户口登记地址不规范(如缺少门牌号等元素)的本县居民,本人或直系亲属请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地址变更或户口迁移。
5.清理登记人户不一致户口
6.更正户口登记项目错误信息
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差错的,请及时到户籍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变更、更正。
7.登记流动人口基本信息
户口登记在大竹县外,到达现居住地后,应按照《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及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街道(乡镇)、社区(村社)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通过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申报居住登记。
8.征集户口整顿线索
关注“平安大竹”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菜单→“微户政”平台:注册后咨询、办理户口登记迁移相关事宜。
大竹县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联系电话:0818-6252882
标准地址清理→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地址核实和采集居住信息。
[一标] 指:标准地址。是公安机关依据地名主管部门公布的道路、街、巷、乡镇村组等标准地名,对房屋建筑按顺序编制的门牌及楼栋户号,是房屋建筑及其门户地理空间位置的规范表述。
[三实] 指: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这其中: 实有人口是指实际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人口,包括常住人口和流动人口;实有房屋是指在辖区内已固定建成的房屋;实有单位是指辖区内实际存在并有从业人员的单位,包括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非自然人实体及其下属部门,以及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的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