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

关于印发低风险地区夏季
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人群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相关防护指南(修订版)的通知

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2号

通知对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领导小组、指挥部)

通知适用:新冠肺炎疫情低风险地区

通知要求的措施:
一、落实日常重点防护措施
1.减少人员聚集。娱乐、休闲等活动场所,通过限量、错峰等方式,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人员接触时尽量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餐饮场所,分散错峰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在人员流动性较大、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
2.加强环境卫生和消毒。
3.规范空调管理和使用。
4.提高公众健康素养。开展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将卫生创建与防控工作有机结合。强化公众手卫生、一米线、开窗通风、清洁消毒、生病时减少去人员聚集场所和佩戴口罩等健康防护和意识,养成勤洗手、咳嗽和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和行为。
二、强化重点环节防护
5.重点场所防护。
6.重点单位防护。
7.重点人群防护。指导老年人、儿童、孕产妇、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做好个人防护、关爱帮扶等措施。在密闭公共场所工作的售货员、保洁员、服务员、司乘人员、食品从业人员、保安、客运场站服务人员,以及就医人员、教师、警察、环卫工人、快递员、海关人员、理发师等,加强健康管理和监测,做好戴口罩、勤洗手、戴手套等个人防护措施。
三、有效应对风险等级调整

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代章)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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